(新頭殼newtalk | 文/中央社/2021.11.17)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)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赴三三會例會專題演講提及,企業須進行營業秘密的盤點,列冊登錄管理並預估價值,落實保密措施稽核;若沒保護好營業秘密,不只企業損失,嚴重恐影響國安。
中華民國三三企業交流會今天在台北巿美福飯店舉行例會,邀請法務部長蔡清祥專題演講「保護營業秘密,致力企業防弊」。
蔡清祥演講表示,營業秘密是企業競爭力的核心,台灣科技進步,競爭的對手,不再是發展中的國家,而是經濟大國,如果沒有保護好營業秘密,不單是企業的損失,更會影響到國家經濟的發展,甚至國家的安全,因此營業秘密的重要性不在話下。
蔡清祥說,多年前他擔任調查局長時,有位不認識的上市公司老闆當面向他致謝,原來這名老闆發現有員工竊取公司的機密即將要離台,然後調查官很有效率,直接在機場把這名員工攔截下來,使公司減少了好幾億元的損失。現在檢警調都有聯絡窗口,企業主如果遇到像這樣的狀況,不知道如何處理,可致電給他,他會協助緊急處理。
蔡清祥舉出多種侵害營業秘密的實際案例,像是利用台灣人信任日本公司,用日本人當人頭設立公司或併購原本就是日本公司,掩人耳目,卻是在做違法的事,將研發結果直接送至中國大陸。
還有帶槍投靠競爭的對手公司、員工受前同事的人情壓力或利誘,將公司內部機台參數及生產流程予以洩露、廠商承攬標案已簽訂保密契約,竟擅自重置營業秘密檔案進而申請專利。
蔡清祥說,成為營業秘密保護的對象,必須合乎三個要件,一是秘密性,二是具有經濟價值,三是有採取合理保密措施。
蔡清祥建議企業必須進行營業秘密的盤點,到底自己擁有多少營業秘密,最好內部自行列冊登錄管理,並預估它的價值,一方面可以有效管理,另一方面可以作為將來遭受侵害時的具體主張。
另外,採取「合理保密措施」,例如,機密文件上鎖、分層設定取閱權限,以及落實內部稽核,如果發現員工有異常下載的情形,就發動調查程序。
蔡清祥提及,如果受到侵害,要提出告訴,法務部有幫忙設計一項表格「釋明事項表」,可以快速的檢查是否證據足夠。據統計各地檢察署偵辦違反妨礙營業秘密案件,不起訴處分的比例高達64%,分析原因主要是蒐證不足,為了要讓被害公司跟檢察官能有充分的合作,這項表格的填寫溝通就顯得特別重要。
蔡清祥指出,企業除了要保護自己不要受到侵害,另一方面要避免企業成為加害人,因為企業負有監督並防止員工不法侵害他人營業秘密的責任,企業必須提出有遵循法律,做好防止措施,才能免責。
法務部之前指出,沒有國安就沒有國家,法務部與國防部、內政部共同會商研擬預告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,增訂經濟間諜罪,針對「國家核心關鍵技術」的營業秘密予以特別保護,並對涉及外國、大陸地區或境外敵對勢力等侵害「國家核心關鍵技術」營業秘密的行為,予以加重處罰,目的就是確保國家安全與維護台灣經濟發展命脈。(編輯:李亨山)1101117